燒傷患者在遭受燒傷的重大創傷後,若家庭無支持系統或居家附近無合適的復健場所,而致錯過最重要的復健時機,延誤生理功能的重建,將造成個人、家庭及社會的遺憾;為此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於民國八十年起提供住宿服務。
為提供更適切的服務於八十八年開始整合原有的住宿服務,並於九十年設立「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陽光之家」(簡稱:陽光之家),以短期居住服務模式提供服務對象密集使用資源,使其能全心投入各類復健活動,早日返回原有居住生活。
為了讓住宿環境資源彈性並多元運用,陽光之家將自112年起撤銷其立案機構的身份,改以自辦社區居住服務模式,讓傷友在密集復健期間,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、時間與生活安排規劃,更自在地融入社區。
詳細居住服務申請方式,請洽各區域中心社工。